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经金华中院指导,兰溪法院报送的《陈某甲与陈某乙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入库编号D2026-161-1-504-638)。该案例的培育和入选,是金华法院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创新成果,为柔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益的实践参考。
多元解纷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类案检索平台。该平台主要收录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调解组织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
入库编号:D2026-161-1-504-638
陈某甲与陈某乙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
——庭所联动实质化解邻里侵权纠纷
撰写人:兰溪法院 童珉珉、丁悦
编写指导:金华中院 郑睿、郭婷
关键词:
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涉刑风险/人身侵权/相邻关系/ “三色管理”/分层过滤机制/庭所联动/综治中心
基本案情:
陈某甲与陈某乙系同村邻里,双方因宅基地边界划分问题长期存在争议。某日,双方在地块现场争执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陈某乙推搡致陈某甲摔倒。经医院诊断,陈某甲右侧肋骨轻微骨折。事发后,双方情绪激动,矛盾持续升级,虽经村干部及亲友多次劝解,但未能达成和解。陈某甲随即报警,派出所出警后初步判断陈某乙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遂介入调查。
处理方式方法:
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派出所依托辖区庭所联动机制,在综治中心统筹下,邀请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共同参与,联合开展化解工作。
首先,“三色管理”精准定级,明确调处主体。属地综治中心根据纠纷激烈程度,建立了“绿黄红”三色分层过滤机制(绿色纠纷由村社网格员就地化解,黄色纠纷由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调处,红色纠纷则第一时间呈报镇主要负责人牵头会诊)。派出所出警后,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医院诊断等材料,确认陈某甲右侧肋骨轻微骨折,伤情较轻;双方系邻里宅基地矛盾引发,无预谋或持械情节。依据上述事实,将本案纠纷定为“黄色”级别,并确定庭所联动解纷思路。
其次,快速处置,避免矛盾激化。派出所出警并上报综治中心后,按照辖区十分钟响应机制,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司法所调解员10分钟内同步到达现场。此时,双方情绪激动,陈某甲坚持认为陈某乙应承担全部责任,陈某乙则表示双方系互殴、对方是自行摔倒。为控制事态,派出所民警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隔离双方,防止肢体冲突再次发生;法官当场解读同类邻里伤害案件裁判情况,向双方说明过错认定的一般规则(如推搡行为的过错比例、互殴情节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帮助双方建立对赔偿金额的合理预期;综治中心指派本村乡贤调解员介入,利用其人熟地熟的优势,与双方分别开展谈话,了解宅基地纠纷的历史由来及各自底线诉求,为后续协商打下基础。经梳理双方诉求,认定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陈某乙的行为性质认定。围绕这一焦点,调解团队认为,化解矛盾需同步从三个维度发力:一是刑事定性,判断陈某乙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二是侵权责任划分,厘清双方过错主次及赔偿金额;三是邻里关系修复,化解长期积怨,避免矛盾复发。基于陈某甲系轻微骨折,派出所向陈某甲当面送达《不予刑事立案通知书》,并逐条解释伤情鉴定标准与立案条件,消除其“以刑促赔”的心理预期。
最后,“法理”“乡情”有机促和,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在前期调处基础上,指导法官与乡贤调解员共同组织“背靠背”调解。指导法官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及类案裁判尺度,明确陈某乙的推搡行为与陈某甲摔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指出陈某甲在争执中未能保持克制,亦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陈某乙责任比例。调解员则从乡情角度切入,强调双方世代为邻、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引导换位思考。经多轮沟通,陈某乙主动承认自己冲动动手,陈某甲也表示理解邻里矛盾,情绪逐步缓和。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此外,双方书面承诺今后宅基地争议通过村委会协调解决,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后续回访确认,双方邻里关系显著修复,宅基地边界问题已由村委会成功调解,双方未再发生新的冲突。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和解,陈某乙当场向陈某甲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6000元赔偿款。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条、第11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
解纷要旨:
本案是一起由宅基地边界争议发生肢体冲突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涉及人身侵权与邻里关系修复。此类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表面是人身损害赔偿,实质是宅基地边界等历史遗留问题,若仅处理赔偿而忽视权属根源,易导致矛盾复发。对此类纠纷,化解重心需从单一赔偿转向“权属厘清+关系修复+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统筹解决。本案中,派出所精准识别纠纷的复合性,在综治中心统筹下,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会同属地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开展联合化解,整合司法、行政与乡土资源,增强基层矛盾化解合力。同时,以“三色管理定级、十分钟响应控险、法理情融合促和”策略,促使基层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一是通过“绿黄红”三色机制精准定级,将本案列为“黄色”风险,实现纠纷精准分流,为庭所联动调解创造空间;二是依托“十分钟响应”机制,相关部门快速介入,现场稳定秩序并释明法律,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三是融合乡贤调解与法律释明,既明确侵权责任比例,又引导双方承诺土地争议由村委会协调,以“法理”“乡情”促成赔偿与权属问题一揽子解决,从根源化解冲突。最终,通过当场履行赔偿与后续跟踪,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金华法院、兰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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