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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2023-02-21 17:4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2月2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2月2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召开。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倪珺 2月21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会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规划》提出,转变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据了解,《规划》由自然资源部指导,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组织编制,从2019年7月启动,到2023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历时三年多,来之不易、影响深远。示范区总规共8章、65条,并包含了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规划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多中心、 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跨界协同、 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大于12%。示范区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示范区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构建“ 一心、两廊、三链、四区” 的生态格局、“四带多区”的农业发展格局和“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控断面优Ⅲ类比例100%。同塑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三条历史文化带。统筹示范区轨道交通网络,打通省界断头路。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

国务院同时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规划》的指导下,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要严守《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管控底线,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把生态保护好,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防止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责编:缪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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