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有“温”又有“度”的执法,将更有助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实现执法目的。在8月16日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对上海近期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作了相关情况介绍。
回应企业关心的“轻微违法能否不处罚,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空间”,上海市在2019年率先开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探索。针对“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规定较为原则,一线执法人员不会实施、不敢实施”的问题,提出“精细划分违法行为,明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具体标准,形成清单,供一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解决方案。
新行政处罚法出台后,为统一各方认识,上海近日将系列“免罚清单”整体升级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自8月20日起正式实施。把原则化、不易操作的制度,化为易操作的规则,进而能落地实施、惠及企业和社会。上海的这份清单可说是架起了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和执法实践之间的桥梁,对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不予行政处罚制度,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减轻了负担,助力企业生存发展,保护了上市公司商誉,避免其因轻微无心之失而不得不进行负面信息披露、引发连锁不良后果。据不完全统计,清单推出3年间,上海已对超过五千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如果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来计算,减免的罚款金额超过5.95亿元。
目前,上海已推出14份清单,覆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务等10个领域,其中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民防、消防、气象等8个领域均为全国首份省级清单。同时,上海不断扩充涵盖事项,不断深化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文化市场和消防领域清单已升级至2.0版。
今年1月,上海牵头,联合苏浙皖三省推出了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气象领域两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这不仅是长三角地区首次推出统一的清单,也是国内首次多省(市)统一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标准。
当然,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不代表企业的任何违法都可以被容错,更不代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不处罚。需要注意,不予行政处罚仅适用于符合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的违法行为,要同时满足已经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危害后果)等一系列法定条件。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李伟民表示,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消防领域违法行为的裁量权,让依法处罚具体化规范化,让消防执法更具公信力和透明度。对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未改变违法事实和违法责任,而是以“有温度的执法”给当事人一定容错空间,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守法提升自我管理水平,体现了监管思路的转变,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对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不适用清单的场所,则依然保持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据悉,针对疫情期间的消防隐患,上海市消防部门主动从源头把关,成立“1+16”专家技术团队靠前服务指导,在规划投用之初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等单位,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在平面布置、设施配置、安全疏散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除了制作疫情期间火灾风险宣传海报、视频、标语等文案资料,密集对外发布。还会同公安、房管部门发动居(村)委、物业和志愿者,结合防疫服务开展消防巡查和宣传工作,及时消除“显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