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如何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机制,助力上海如期完成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上海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虞丽娟建议,要着力解决跨体制机制不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度不够高、社会合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明确将上海列入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范围。上海为此积极落实、全面准备,2020年9月,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沪发改社〔2020〕41号),着力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全方位融合。然而,在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中,还存在着若干问题。
针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热情还不高的现况。虞丽娟建议,探索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纳入立法范围。目前,上海已将制订“校外教育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纳入立法视野。因此立法部门在制订该部地方性教育法规时,可以将行业企业每年提供相应的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和实践机会,作为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强制性规定,将行业企业支持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法定化。同时,相关部门可根据企业提供的学生实习实训数量和质量情况,给予相应的税费优惠条件。
要健全促进校企合作的制度设计,可以从着力完善企业深入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制度设计入手。虞丽娟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在评审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时,应要求相关企业联合相应职业院校共同申报,申报评审时重点考察企业“引教入企”和主动对接职业院校的相关任务安排及落地落实情况,重点考察企业依托自身资源服务职业院校实验实训、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的服务力和贡献度,考察企业对员工的在职高等学历教育举措和激励机制,避免使“产教融合型企业”成为认定企业内部职工培训工作的“内循环”。同时,建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全面推进落实《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既定的产教融合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税,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或经费补助;制定落实产教融合试点支持政策措施,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真正激发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更加积极主动促进产教融合的动力活力。
为了提升上海办学体制的开放度,还需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开放度和灵活性。虞丽娟建议发改、教育、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将高等职业教育举办权限下放至区级政府、行业企业和园区,鼓励相关区、行业企业和园区作为举办者,整合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职工学校,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办学资源,紧密对接行业企业和区域产业布局,加快建设一批新型(五年一贯制)高职,改变上海市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力量薄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明显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激发和释放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目前,职业教育相比于普通教育“低人一等”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为此,虞丽娟建议宣传部门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崇拜大国工匠的鲁班与崇拜理论创新的爱因斯坦、技术发明的爱迪生的新风尚。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清理和破除针对职业教育学生的玻璃门、弹簧门,当前特别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确保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同时,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