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3月3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启动并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将从2020年4月1日起,为期6个月。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改革试点能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院、徐汇法院、奉贤法院等10家法院作为首批法院参与试点。
以录音录像取代书记员记录为此次改革试点的重点。按照上海高院规定,各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各类试点案件中视情选择或组合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记录和传统纸质笔录等方式。当事人同意且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择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今后简单案件的庭审可不安排书记员到庭,也可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复杂案件的庭审,可以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之用。
现场还演示了一起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开庭的庭审全过程。2时15分,徐汇法院法官汪健在面前的屏幕上一键开启庭审系统,宣布开庭。庭审内容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语音转换软件加以辅助。汪健在庭审中不用翻阅书面卷宗材料,而是在电脑屏幕上直接调阅电子卷宗,并可通过电子质证功能分享到当事人的屏幕上,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以录音录像取代人工记录,由语音同步转化成文字,可以更加真实全面地记录当事人的陈述。我在庭审中也无需时刻关注书记员的笔录进展,庭审注意力更加集中,效率自然得以提升。”汪健说,和以往的同类型案件相比,庭审时间缩短了约三分之一。
为确保庭审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上海高院首次探索区块链存证技术,运用庭审系统和庭审音字转换系统自动记录录音录像的起止时间和视频、音频及智能语音识别平台自动转换的文字材料的文件大小、有无中断、区块链存储码等信息。庭审结束时,还将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表》,并由相关诉讼参与人签字后入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