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上海将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经委(商务委)审批并报市经信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补贴将接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上海还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为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本市企业。补贴将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8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向社会保险征缴关系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补贴申请,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先行垫付,并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在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将市级承担资金通过财力结算下达各区。
该补贴资金渠道由市级财政统一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