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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条措施支持上海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

2020-02-17 10:50     文汇

作为今年国家部委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第一份文件,也是今年关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的第一份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政府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坚定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和完成各项发展目标的冲锋号。

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家战略。《意见》的出台对于上海在坚定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奋力冲刺和实现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

两高、一深化、两保障

《意见》共有30条具体措施,紧扣国家战略需要,立足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先行先试,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功能提升,聚焦区域一体化,亮点非常多,表现为“两高、一深化、两保障”。

一是紧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要求,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先行者,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金融最为发展的地区之一,最有基础率先实施高质量发展,最有条件进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意见》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推动提升高能级市场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

二是聚焦推动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临港新片区和一体化发展的长三角,是中国对内对外改革开放的两个窗口,为进一步探索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意见》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聚焦增强金融创新活力,支持临港新片区打造与特殊经济功能区相匹配的、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意见》大力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长三角一体化两大战略深化联动、融合发展,支持率先实现金融体制机制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更好推动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

三是注重风险防控和营商环境两大保障。《意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把维护金融稳定作为牢牢守住的底线。在全面支持金融开放创新的同时,注重风险监测预警,注重营造国际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注重加强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注重培育和打造与国际金融中心相适应的金融监管能力及手段。

尝鲜

各方紧锣密鼓敲定细则

目前,各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对照《意见》内容,抓紧研究具体举措,争取早日将《意见》转化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让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能够早日“尝鲜”,早日感受到政策优化所带来的工作便利和效率提高。对照《意见》内容,相关省、市、区、管委会(执委会)政府也在积极储备潜在项目,动员各类机构参与创新试点。

上海市级层面则在抓紧对《意见》进行细化分工,逐条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时间节点等,全面压实责任,这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

记者了解到,在金融开放的落地上,上海已经抢占了先机,不少外资金融机构提出了落沪意向。前段时间,法国东方汇理与中国银行已经宣布在上海设立合资理财公司,上海方面也在积极为其他机构开展合资合作牵线搭桥。

对照《意见》和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开放进程,上海将与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深入接洽,介绍国家最新政策和上海配套保障措施,落实专人做好跟踪服务和政策辅导,个别成熟的开放项目上海将优先推荐给国家金融管理部门。

临港

探索更灵活金融政策体系

《意见》在支持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上提出了一系列重磅举措,推动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

临港新片区建设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意见》较好打通了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大量资金需求和银行保险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一是优化股权投资方式,创造性地提出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专业投资子公司,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的重点建设项目股权以及参与相关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从而更好支持临港新片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具有国际竞争潜力的重点产业发展。同时,支持商业银行在上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企业降低杠杆率。二是引导加大长期信贷资金供给,支持临港新片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航运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支持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通过综合运用贷款贴息、再贴现、风险贷款财政补偿等,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临港新片区内科创企业,引导更多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

《意见》在前期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基础上,对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行了再提升、再深入。一是给银行松绑,允许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享有更高自主权,进一步支持区内优质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源实现创新发展。二是更好服务跨国企业集团或地区总部业务开展,使其本外币资金更加自由地在全球范围内调剂和归集,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三是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推动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引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创新。四是拓展丰富贸易融资的渠道和区域限制,在区内试点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动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及相关数字科技研发支持机构建立平台,办理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更好服务跨境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发展。

《意见》支持临港新片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新兴金融产业。本次疫情也让金融行业进一步坚定了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决心。临港新片区具有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的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等良好基础,也已出台了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区内设立金融科技公司,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金融科技在临港新片区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责编:倪珺】
原标题:30条措施支持上海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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