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鲍筱兰
从“形态开发”向“功能跃升”跨越,68项重点工作擘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春风又绿江南岸,潮涌长三角正当时。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从“形象开发”向“功能跃升”全面转型的关键之年。
3月12日,在这个充满生机的植树节,示范区执委会正式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以一份详尽务实的“施工图”,拉开了示范区建设七周年再出发的大幕。
这份重磅文件共涵盖四个方面68项年度重点工作,不仅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贯彻,更是示范区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携手沪苏浙两省一市,推动一体化制度创新从“试验田”走向“高产田”的冲锋号。让我们来看看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安排了32项重点工作。聚焦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落实国家、省级改革授权事项,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比如,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维护机制,开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五年评估;统筹开展示范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推进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跨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省一市人才计划结果互认机制,推动示范区人才共享码建设;持续开展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
二是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安排了15项重点工作。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功能培育。比如,高标准推进水乡客厅运营,加大招商力度,持续导入生态、创新、人文功能;推动示范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谋划储备科技研发项目;编制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优化完善示范区投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力度;深化联合办赛机制,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项目建设,安排了7项重点工作。围绕“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水利)、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建成投用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一批。
四是加强实施保障,安排了14项重点工作。围绕政策、要素等,进一步加强保障,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比如,制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示范区“十五五”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第二批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
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2026年,站在“十五五”的新起点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正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生态底色上绘就发展亮色,在制度创新中释放改革红利,努力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长三角方案”。一个生态绿色更动人、一体化发展更喜人、高质量发展更宜人的未来典范之城,正加速向我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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