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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续优化科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2023-01-11 10:3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人尽其才方能百业兴盛。合理的岗位设置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梯度,有效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促进各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上海科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新举措。

近年来,上海陆续出台了高校、卫生、文物博物等行业的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尤其是2022年,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中小学、农业、体育三个行业的岗位设置,进一步为事业单位放权松绑,进一步激发行业人才活力。

此次出台的《意见》按照上海人才高地建设要求,突出了坚持岗位设置管理的“三项机制”:

建立“分级+分类”框架体系,按照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场馆和其他科技事业单位等五类划分,根据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职责任务、不同工作性质和不同人员结构特点,设置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科学合理的比例梯度关系。

确定“基准+激励”优化原则,根据科技事业单位担负的核心功能,适度提高科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基准比例10%。根据科技事业单位担负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视情增加激励比例1%-5%,对象包括: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科技事业单位;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的科技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科技事业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单位排序前五),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单位排序前三)的科技事业单位;涉及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的科技事业单位。

完善“放权+约束”管理制度,坚持内涵式发展理念,充分授权与监督管理并举,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好“放得下”与“接得住”的问题。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作实际发展需求,《意见》更有针对性。采取急需紧缺可特设、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担负重要任务和科研突出单位可试点自主、小少散单位可统筹、“双创”人员可流动等政策措施,做到定向发力:

对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需求的,可以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

对列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处于科研、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聘用在正高级岗位的(含“双肩挑”)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遴选部分承担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科研实力突出、科研成果显著、人事管理规范,引领科技发展方向的事业单位试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支持实行岗位动态管理,按需设岗,允许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支持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尤其是针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或专业领域相近、人员交流频繁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可统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统筹岗位资源。

支持科技事业单位设置流动性创新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经验的社会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家担任兼职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离岸创新、远程合作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双创”渠道。

今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的历史重任,牢牢把握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不断构建完善引进、评价和使用全链条人才发展体系,下好人才竞争先手棋,抢占人才发展制高点,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编:倪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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