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以来,截至目前,浦东新区已“上新”7部法规,涵盖市场主体自由进退、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
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是一块宝贵的“立法试验田”。
如何把立法授权用好用足,以此更好支撑浦东大胆试、大胆闯,也助力上海加快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代表团议案。
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让广大市场主体“进退自如”盘活优质资产;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完善仲裁制度……这3份拟以代表团名义提交的议案,切入口不同,但精准聚焦同一目标: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
“这些经由实践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探索、新机制,不仅要在更广范围内加快复制推广,更希望能从法律上、制度上固化下来,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增强我国经济韧性。”代表们这样注解。
全生命周期制度供给,推动市场吐故纳新
不久前举行的在沪全国人大代表会前活动上,这3份议案齐整地摆上桌面,案由、案据清晰罗列,每一个问题都直指要点。
丰富的议案内容,源于扎实的调研所得。去年,上海市人大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其中,市场主体呼声较大的痛点堵点更被列为专门课题深入调研。以企业退出机制为例,有代表耗时近8个月,一家家走访企业、逐条厘清问题症结。最终,调研成果被两部浦东新区法规所吸纳。
依法利用市场退出路径实现市场资源的“腾笼换鸟”。企业明明白白经营,也能体面合规地离场,这才算得上好的营商环境。
自相关法规施行以来,不少市场主体“点赞”。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为例,得益于该部法规首创的强制除名、强制退出等新举措,施行近一个月后,有189户企业顺利退市,499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发布注销公告,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由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议案中提出建议:新增“简易破产程序”,由此高效利用司法及市场资源,实现繁简分流,期望上升至国家立法层面,维护更广大的市场主体权益。
《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去年底印发,提出用3至5年时间,上海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要跃居世界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如何理解“一流营商环境”?此次议案中也建议:要把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供给作为重要发力点,推动市场吐故纳新。
建议修改仲裁法,提升处理国际经贸争端专业能力
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拟提交的议案中也建议修改仲裁法,进一步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
通常情况下,经贸双方会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是否使用仲裁,以及具体地点、适用法律等。结合调研,代表们发现,对广大市场主体而言,相较于诉讼,仲裁这一解决争端的手段具有简易、专业、高效等特点,更灵活也更受青睐。数据显示,仲裁法实施26年来,全国共依法设立组建270多家仲裁机构,办理案件4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5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遍及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仲裁规则也亟待“更新”。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正是要不断提升我国仲裁业处理国际经贸争端的一种专业能力和服务能级。
因此,代表们建议,加快推进对仲裁法的修改,从而为提高仲裁公信力、促进制度性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提高仲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的能力,要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国际仲裁中心。
以修订法律,推动行业发展,优化合作生态,赋能国内外市场主体,推动国家深度融入全球治理网络。
代表们也提出,上海还可探索更多新机制、新方案,给予市场主体更多“选择权”。譬如,建设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等。“只有更好地与国际规则接轨,才能切切实实保护好广大市场主体利益。”(王嘉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