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冲击巨大的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将有望获得贷款贴息支持。6月5日,上海市文化旅游局公布《上海市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贷款贴息申报指南》,即日起接受本市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申请。
今年1月24日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后,本市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第一时间做出响应,为本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由于受疫情冲击,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的业务接待量大幅下降,经营收入锐减,部分旅游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只能为企业员工支付最低工资的情况。
对此次市文旅局推出贷款贴息相关政策,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说,疫情开始以后,市文旅局已经陆续推出了很多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本来也不敢指望太多,现在又来了新的扶持政策,很惊喜。“旅行社和景区目前的状况的确是非常困难,文旅局之前也一直在充分了解情况,这次及时推出的贷款贴息政策,对于很多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中小旅行社和景区来说非常有必要。毕竟,近4个月没有收入,一些中小旅行社可能要撑不下去了,即使要重新营业也需要启动资金,十几二十万元也可能是个瓶颈。有了贷款贴息政策,对他们来说可解燃眉之急。”
从已经推出的具体举措来看,此次贷款贴息覆盖的时间比较长,如对今年4月30日前发生的贷款,给予2020年2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连续6个月的贴息支持,申请手续也比较简便。旅游行业人士认为,对于加速步入复工复产复市的文旅行业来说,一系列扶持政策将为文旅企业注入一针强心针。(李宝花)
附:《上海市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事业单位除外)。
(二)受疫情冲击较大、经济损失较重。
(三)防疫应对措施得当有力。
(四)已与承贷银行或经国家批准有承贷业务许可的机构签订了借款合同。
二、贴息标准
(一)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贴息。
(二)对2020年4月30日前发生的贷款,给予2020年2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连续6个月的贴息支持。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借款逾期产生的费用不予补贴。
三、申请贴息资金的单位应填写和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冲击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二)贷款资金用途说明资料。
(三)借款合同正本复印件。
(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付讫利息的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
(六)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应按第四条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6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转报评审受理机构。对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经审定同意的申请项目,由市文化旅游局向申请单位发出核准通知函,并兑现补贴。
五、兑现手续
(一)按先付后贴的原则实行兑现。
(二)市文化旅游局发出核准通知函后,即按相关程序开展兑现拨付。申报时付讫利息不足6个月的,先行兑现实际发生利息的补贴;剩余部分付息凭证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补充完整,报送评审受理机构,市文化旅游局审核同意后予以兑现。
(三)旅行社和A级旅游景区收到贴息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享受贴息的单位应确保贴息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占用,一经发现将取消乃至追缴已拨贴息资金。
(二)已享受本贴息政策的单位,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贴息政策。
七、声明
(一)申请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二)市文化旅游局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次贷款贴息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文化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文化旅游局或市文化旅游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市文化旅游局举报。
(三)本《申报指南》由市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