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提名,
决定任命:
毛宁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张宁的乐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舒东平为乐山市商务局局长;
张毅为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根据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喻在岗提名,
免去:
陈元军的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平为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秉国提名,任命:
刘航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根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提名,批准任命:
周发祥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坤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芳玉为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