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本决定自2021年6月23日起施行。未来,浦东新区的“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拥有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仅两周后,上海人大迅速对接落实相关要求,对事关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的一些重要问题作出规范和明确。
《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变通范围”。同时规定,在作出变通规定时应当“备案”。《决定》还厘清了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工作机制”。
根据《决定》内容,浦东新区在探索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有机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保留。(王嘉旖 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