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开局之年。1—6月金华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呈稳中有快态势,民生持续改善,为推动共同富裕夯实了财富基础。
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6元,同比增长13.5%,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1.8个百分点,与2019年同期相比提高5.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5%。
一个可喜的变化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大幅高于城镇,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上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1元,同比增长17.4%,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
今年以来,金华市着力稳增长惠民生,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居民生产生活与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全市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中,占比最大的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起到居民增收压舱石的作用。据统计,上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9564元,同比增长12.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4.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7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7%。这主要得益于全市工业生产增长的加快,以及服务业的全面恢复,企业经营形势向好,有效带动居民就业。
在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中,上半年人均经营净收入5043元,同比增速高达34.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0.4%,仅次于工资性收入。随着工业企业经营向好,尤其是外向型企业营收增长较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等行业实现较快复苏,拉动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41.4个百分点,与2019年同期相比提高28.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1.9%。
统计部门指出,上半年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加快缩小,主要是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大头——工资性收入增长跑出加速度。上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528元,同比增长22.5%,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4个百分点;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1.5%。
数据显示,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超过五成,是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引擎。今年以来,全市工业生产增长加快,服务业全面恢复,有效带动农村居民外出务工,就业时间比去年同期显著增加,撬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对比城镇和农村居民,两者相同的是,工资性收入占比均高达50%以上,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同的是,增长最快的收入项目,城镇为经营净收入,而农村为财产净收入。前者,办厂开店的居多;后者,则以出租房屋居多。
上半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21元,同比增长25.3%,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5.3%。据分析,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房租、分红、利息等,受益于经济活动持续恢复与人员流动加快,农村出租房空置期减少,房租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较快。此外,部分村集体经济效益较好,村民获得的集体分红有所增加。
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有条件也有意愿增加消费开支,提高自身生活品质,各种花销随之同步增长。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0731元和13819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1.8%。(徐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