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王晓青、记者沈贞海浙江报道 为进一步推动辖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自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龙风景旅游区分局罗店中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以督带促”的方式,持续开展了针对小区的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据介绍,该中队前期根据8890热线群众举报及自行摸排发现的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的高发点位,进行证据固定和梳理,对具有代表性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约谈。
同时,为促进尖峰郦园、张家佳苑、金品小区等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规范管理,解决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匮乏问题,有效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中队组织辖区内各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会上,中队负责人与会者通报了近期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乱扔垃圾、误时投放、垃圾桶满溢及周边卫生差、定时定点投放时段未配备引导员、垃圾桶无盖或破损等问题。重点对《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规范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进一步向大家阐明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垃圾分类的规范标准。与会人员就垃圾分类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商量解决方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管控。
“分类关系你我他,垃圾分类靠大家。”该中队联合第三方公司在小区内采用全方位、立体式、阶梯式的宣传方式,通过线上宣传、宣传设施宣传、入户宣传和志愿者活动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提升垃圾投放准确率,从而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来。
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及时与社区、物业沟通;通过垃圾桶边开袋检查督导、对个别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劝阻,对分类不准确、乱倾倒垃圾的现象予以及时纠正,推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提升;对物业反映的重、难点问题,执法队员及时跟进,协助物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或屡教不改的个人,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做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对于小区普遍存在的乱扔垃圾、误时投放现象,切实做到四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清理、第一时间溯源、第一时间教育。同时,充分利用监控、巡查等手段,必要时采取执法进行跟进,培养老百姓的规则意识。
据悉,下一步,该中队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完善执法队员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强社区执法检查力量。对于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的个人,在予以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指导社区、物业精准入户宣传,通过发放提示信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居住小区(村),中队还将在早晚投放高峰时间段参与桶前值守,指导个人正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