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区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开展。8月18日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区和乡镇选举工作委员会获悉,选举日确定为今年11月16日。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本市凡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在各区、乡镇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进行选民登记。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协助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的法定年龄统一按照选举日11月16日(含本日)计算。(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