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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开发区土壤环境监管:全省率先实施亮牌警示制度

丽水开发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亮出“红、黄、绿”警示牌
2020-06-08 19:3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企业A—挂“红牌”警示

企业A—挂“红牌”警示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沈贞海 通讯员麻静玲浙江报道 丽水开发区已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6月5日,丽水开发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辖区部分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名单的企业进行挂牌警示。警示牌张贴在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图上,一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丽水开发区环保局生态科科长舒金骏介绍了当天张贴“红、黄、绿牌”警示的企业情况:

——某企业2019年发生了通过未硬化的地面进行偷排废水导致地下水超标的情况,属于“红牌”警示的范围。现在该企业已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环保局将根据警示管理制度要求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将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下调一级,企业在对相关点位进行修复并验收后可以摘牌。”

——某企业属合成革企业,是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挂‘黄牌’警示,企业需要每年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动态监管土壤和地下水情况。”

——某企业虽然是丽水开发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但2019年经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后该地块相关指标符合标准,所以该企业挂‘绿牌’警示。”

被“红牌”警示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生态进行修复,争取早日通过治理验收,挂上‘绿牌’。”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园区第一批61家企业被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名单,其中“红牌”警示1家、“黄牌”警示57家、“绿牌”警示3家。

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既强化了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动态管理,又督促了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责任。

企业B—挂“黄牌”警示

企业B—挂“黄牌”警示

企业C—挂“绿牌”警示

企业C—挂“绿牌”警示

【责编:倪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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