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缪晓琴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交通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水务海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为事业单位放权赋能。
《意见》明确了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高层次人才可超岗,担负对口支援任务可不占,小少散单位可统筹,重点单位可增加等新措施,其中:
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列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国家级和本市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于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或专业领域相近、人员交流频繁的事业单位,可以统筹进行岗位设置。此外,对于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家部委重要奖项的单位,可以适度增加1-5%激励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