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海市进一步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4、7、14天)。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14天)。
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查验,对来沪返沪的工作人员、学生等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在来沪返沪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在来沪返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