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金轩、记者沈贞海浙江报道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在官网上公布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金华市教育局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试点的批复》,同意金华市作为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试点地市。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了,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等9地为全国试点城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
据了解,金华将作为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试点地市,重点围绕“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3项任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为全省各市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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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通知》明确,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