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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7天冷静期”元旦起施行

2020-12-31 10:26     新民晚报

健身会员卡办卡,从明年1月1日起将有“7天冷静期”!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合同》)昨日发布,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的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这也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签合同后7天内可退款

《合同》特别设置了“7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合同》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

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合同》规范了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使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旨在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该合同主要适用于本市体育健身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会员健身服务的交易行为,聚焦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逃避自身责任等问题,以期用规范合同的形式从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

    主要健身品牌首批加入

发布会上,一兆韦德、威尔仕、中田健身、美格菲、贝菲特、星之健身、怡健身、美再晨健身、健身者联盟、康美健身、韦格健身、百迪威健身、铂镘龙健身、魔兔健身、咻健身等本市15家健身行业经营者,共同签署使用和履行《合同》承诺书。市健身健美协会会长、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宇晴向全市健身行业经营者发起倡议,呼吁推广并使用《合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针对“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问题,为健身会员卡设置“7天冷静期”,是坚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在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则表示,健身休闲业是上海体育产业的引领产业,规范会员服务合同,有助于促进健身企业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得更稳健,走得更长远。

健身卡“办卡容易退卡难”,是预付费消费投诉的高发领域。《合同》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受到高度关注,微博投票吸引了2.5万名网友参与,超过92%的网友赞成设置“7天冷静期”,有138人通过微信、邮件等渠道对“征求意见稿”提交反馈意见。 (记者 金旻矣)

【责编:倪珺】
原标题:健身卡“7天冷静期”元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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