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法治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条例自2020年6月18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据悉,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召开,7月21日上午闭幕,会前召开预备会议,建议议程为有关选举事项。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王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王平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免去陆靖的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程鹏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寿子琪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任命孙军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鲍慧民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陈宏等10名同志为市十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蒋卓庆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明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本市的长期发展战略,强化市、区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具体责任,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支持力度,是稳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法治保障;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法律定位,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初步构建跨区域公益协同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任命部分基层一线市人大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充实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力量,更好发挥市人大代表在服务国家和全市大局中的主体作用。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高质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监督、《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大代表工作推进力度,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深化“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市监察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