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文件,牵动无数家庭的心。11日,上海市教委《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这对上海教育生态意味着什么?将给公办、民办学校带来怎样的变化?
从“挑生源”回归“教好”学生
目前,上海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生数约120多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约1300多所,民办学校140所;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的学生数约占85%,在民办学校约占15%,其中,在公办小学的学生数占93%,民办小学占7%。
上海教科院普教所所长汤林春认为,这次《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通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民同招等招生政策,有助于“办好每一所学校”,从而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民同招,使‘挑选生源’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也会斩断一些原来靠学科培训、靠‘小五班’‘占坑班’发展起来的社会培训机构的利益链,迫使一部分社会机构重新定位自己,真正回归到社会教育的本原,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素质教育产品。”
《实施意见》明确,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在汤林春看来,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严禁“挑选生源”。在不能挑选生源的情况下,将迫使学校向内下功夫,真正尊重学生成人成才规律,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做到“因材施教”“教好学生”。当学校教育回归“教好学生”而不是“抢生源”,社会教育回归“素质教育”而不是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逐渐办好时,老百姓“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焦灼心态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
上溯历史,上海民办教育发展较早,在探索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满足老百姓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支撑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汤林春认为,《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提高民办教育供给与老百姓多样化需求的匹配度,为民办学校设计了“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的分类招生政策,满足一部分民办学校寄宿与走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等方面的需要;同时,对民办一贯制学校采取直升录取和校外招生计划,可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这些政策既是对民办学校以往成功探索的认可,也有利于进一步引导民办学校明确办学定位,形成多样化办学策略,凝练办学特色,逐步打造老百姓认可的教育品牌。”
真正办出属于自己的特色来
记者采访了几位民办初中的校长,他们认为,这对于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是一次推动,将让民办学校“百花齐放”,办出自己的特色,注重不同学生的个性开发。
民办进才外国语中学校长王从连说,确保教育公平,本来就是民办学校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教育公平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招生公平。《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回归了“有教无类”的教育本质。这里的“有教无类”,是指学校将不再仅追求单一的升学率,而是要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
在王从连眼中,招生方式的改变,对于学生的发展是有好处的,这也是教育的本原。因为更多的民办学校将首次面对“不再只是好学生”的生源,这就要求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针对不同的学生因材施教,同时办出自己的特色。在学习成绩好坏之外,每一个学生都有独立的个性和潜在的能力,学校的教学理念将发生改变,更注重不同学生的个性开发,“比如有的学生并不擅长奥数,成绩也并非出类拔萃,但他通过今年的招生方式进入民办初中,那么他在文学、外语甚至科学素养方面的特长,就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发展。因为每一位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特长。”他还补充道:“在公民同招之后,民办公办学校将寻求‘错位’发展——因为民办学校在自主办学方面有自己的空间,那就多一些‘自选动作’,开出属于自己学校特色的课程,给予学生更多施展个性的可能,真正办出属于自己的特色来。”
“既要分得准、分得细,又要让社会和家长容易理解。今年的《实施意见》有新意,又有思考。”上海协和教育集团总校长卢慧文说,《实施意见》发布后,学校需要花时间去消化吸收,学校将根据不同区域进行招生计划的设定。她认为,对家长而言,最稳妥、最安全、最省心的办法,就是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这是从优质均衡的角度考量。但如果想要就读有特色的民办学校,需要与学校充分沟通,提前了解这所学校以及不同的班型,比如住宿、走读等。
“以前的招生政策是双向选择,现在学校要让自己更好地被选择,让家长选择你,这对双方都是新的挑战。”卢慧文说,“现在政策的导向,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希望公民办学校的生源更均衡。教育是长跑,后续还需要从学校的内涵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学优化等方面进行加强。孩子的成长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共同结果,在起点的教育均衡对整个教育生态都是一个正向的作用。”学校定位在教育多元化的需求上,因材施教,差异化教学,加强学校特色建设,让真正喜欢这类教育的市民朋友报名,而不是家长听到好就盲目报名,因此,希望能够更精准地对接家长多元化的需求。
深层次改革与招生政策呼应
招生实施意见出台后,社会上不少目光聚焦于“公办、民办之争”,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校长张人利认为,关键在于从根子上守住教育的初心,依法治校,教育均衡,无关“公办”“民办”。
他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几经修订,有一条没有变过,那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实施意见》中的举措,可以说层层把关,最大限度降低通过挑选生源在义务教育阶段形成“重点学校”或校内形成“重点班”的可能,是一种对此前的“习以为常”的改变。在张人利看来,这是最关键的。
“但也应该看到,‘招生’只是开始,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还需要在课堂教学、作业把控、评价体系等环节一系列的深层次改革与其呼应。”例如,“不挑选生源”,往往意味着同校、同班的学生在学习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需要通过大力的课堂教学改革来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更适合自己的学习发展,老师作为教育者,需要承担更大压力;另一方面,学生差异不单单是成绩,还包括问问题的能力、探索的能力等,是否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引入学生互助、合作学习等新的教学方式。同时,在作业设置、课后辅导等环节,同样应该有所考虑。(彭德倩 许沁 龚洁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