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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11条措施 探索实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2020-09-02 15:09     文汇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批复,支持上海在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在临港新片区举行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会上,上海发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11条措施,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探索实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11条试点政策有‘特效药’,也有‘维生素’。”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办副主任王峥介绍,比如第一条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就简化了审查程序,推进申报便利化,支持新片区及上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做大做强。“这一审查属中央事权,以往经营者要前往北京,材料齐全后,由国家部委批准。今后,这一审查将在上海申报和审批,流程优化,企业将大幅缩减时间等成本。”新片区的试点,将大幅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进申报便利化,有力支持新片区企业。

另一项重磅试点政策是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在新片区,垄断协议行为将实施分类监管,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市场份额、竞争状况等要素,确定垄断协议豁免的具体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依法豁免。

试点政策将宽严并济,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松绑”的同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依法治市等考核评价体系,并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较多的行业和区域实施重点抽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在倡导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方面,试点工作则是一种“维生素”。王峥表示,这类试点工作并不一定马上见效,但从长期看,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后,上海有望出台全国首个竞争合规标准。

“新片区是离市场经济最近的地方,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公平竞争,此次新片区试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亮点。”长期从事经济法与竞争法研究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士英认为,11条试点政策特别强调协调机制,将有效的产业政策和公平竞争进行进一步协调,使得针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更有“着力点”,趋向公平的市场环境。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吴晓华透露,成为试点后,临港新片区将探索设立公平竞争办公室,统一规划设计和严格审查有关税收、信贷、政策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祝越 徐晶卉)

【责编:倪珺】
原标题:上海发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11条措施 探索实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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