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积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全球采购规模
日前,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委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从税收、金融、海关等方面提出了11条支持举措,以进一步发挥外贸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切实减轻疫情对外贸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11条举措包括:优化重点防控物资进口采购机制、支持企业妥善安排复工运营、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化通关监管服务、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支持企业调整境外参展计划、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跨境金融结算服务、推进进出口许可备案事项办理无纸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等。
在优化重点防控物资进口采购机制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完善相关绿色通关机制。建立防疫防控物资进口单位名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进口企业可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退还。
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一大亮点。根据《政策措施》,上海将鼓励在沪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持,在综合评估企业资金需求、市场供需等因素,切实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重、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
在优化通关监管服务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机器设备等产品设立通关“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企业延迟交货、退换货等情况,及时办理手续,提供相关便利;导致的报关单修撤,不记录报关差错。企业开展分送集报、集中内销、深加工结转、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时,申报时限可在原来基础上顺延1个月。
《政策措施》还提出,支持港务、集卡运输等外贸服务行业优先复工,确保重点企业供应链安全。支持企业积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全球采购规模。另外,对本市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赴境外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企业,可继续享受本市境外参展相关支持政策。(吴卫群)